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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第六期公告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26 15:32 来源: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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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我局已做出《违法行为通知书》中的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详见附件)。

  因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按法定程序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视为送达。

  上述违法当事人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至博罗县交通运输局指定窗口缴交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博罗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博罗大道中685号,联系电话:0752-6631001)


  附件1:违法当事人名称或车辆牌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pdf

  附件2:《行政处罚决定书》扫描件.pdf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1:违法当事人名称或车辆牌号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序号

当事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车牌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案件编号

备注

1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车志永货运户(个体工商户)

吉AX1837

粤惠博交罚[2025]00848号

441322202500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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