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博罗县罗阳街道博罗大桥桥下空间及桥墩周边区域存在违规堆放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等的现象,部分桥墩旁堆放的易燃材料还严重危及公路桥梁结构安全与消防安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禁止利用公路桥梁(含桥下空间)、公路隧道、涵洞堆放物品”之规定。因多次巡查未能现场查获当事人,且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所有人)。为保障公路桥梁安全畅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发布如下公告:
一、责令上述地点的各类堆积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自行将堆放物全部清除。
二、若逾期仍未清理,我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视情况组织人员实施代履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将依法由当事人承担。
三、代履行过程中,如有遗漏物品或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博罗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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