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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关于开展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28 16:42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博罗县教育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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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博罗县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博罗县居住证(居住证上的“现居住地址”为惠州市博罗县)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三)具有博罗县户籍或持有博罗县有效居住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广东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

  二、认定条件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由惠州市教育局认定)。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见附件1),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国考考试”。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考”。(注:对于符合此项条件用同一张毕业证申请免试认定的,有且只有1次免试认定的机会,不得重复认定。如有违规,一经发现撤销其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选择此“考试类型”的申请人需参加现场审核确认。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

  三、认定流程与时间

  博罗县教育局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17:00。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查看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前往指定医院体检需出示报名号截图)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看《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见附件2)进行操作。

  提醒: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申请人需在线上确认材料中提交相应证书原件的PDF。经系统比对不成功、核验不通过的,须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证件证明的PDF文件。

  (一)网上注册与报名

  为方便群众办事,博罗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报及线下现场确认结合的形式,符合全程网报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上传有关材料的PDF文件,无需前往线下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

  申请人须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具体操作方法为: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上传材料后,注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若网上审核不通过的,请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未按要求递交证明材料确认的,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线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13日17:00

  2.现场确认

  需现场确认的情况:

  (1)申请人毕业证(特别是中师、幼师学校的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或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等无法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核验的

  (2)2016年5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没有注明是师范教育的)申请“非国考”的,除了扫描原件上传外,还必须带所有认定材料的原件到博罗县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

  (3)申请人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网报审核不通过,需参加现场确认审核

  如未按通知要求的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现场材料确认,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现场确认时间:

  2025年1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现场确认地点:惠州市博罗县商业西街155号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E厅11号窗口。

  体检结果将在11月7日前于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布。体检结果不合格人员不符合本次认定的身体条件,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体检合格人员逾期未在网上提交资料审核或未到现场办理审核手续的,作放弃认定报名处理。

  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1110日17:00

  (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现场)确认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博罗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或集体户口(户主页与本人页)证明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人户口证明复印件)。

  特别提示: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如:学生集体户口、单位集体户口等。集体户口证明原件是指集体户首页和个人信息页的复印件并加盖户籍派出所的骑缝章(见附件3)。

  (2)持有博罗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人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或电子居住证(电子居住证须上传从“粤居码”小程序【亮证】页面截取的、显示二维码和当日日期的电子证件截图)。

  (3)具有博罗县户籍或博罗县居住证的惠州市区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户主页与本人页),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校盖章页、学生信息页和注册页)

  特别提示:现场审核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学校盖章页、学生信息页和注册页);网上审核提交学生证照片需每一页签名。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人居住证或通行证复印件)。

  (5)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部队驻地在博罗县的证明)提供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人军官证或士兵证复印件),以及驻地单位证明(现场审核需提交申请人驻地单位证明PDF版)。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现场审核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需提交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复印件)。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见附件7)。

  3.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参加现场审核确认,手机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关联并出示本人普通话水平等级电子证书,否则,需提交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发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现场审核需提交复印件一式一份)(见附件9)。

  4.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博罗县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到博罗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博罗县罗阳街道康博西路1号7号楼健康管理体检中心)出示报名号截图,并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10月10日-10月24日,(申请人需扫码(附件4-1)预约,每天限50个号)体检人员自行下载双面打印体检表(见附件4-2),空腹抽血项目于体检当天的10:30前完成。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具体事项:申请人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2,双面打印),照片与上传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必须一致。体检后务必将体检表以及一张1寸彩色白底照片(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背后铅笔写上姓名+申请种类学科)交到医院前台。

  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间范围内体检的体检结果无效。体检结果以博罗县人民医院的最终结论为准。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疑问,可自行向体检医院查询,体检医院咨询电话为:0752-6299166。

  体检合格证明由医院统一交回县教育局,无需自取。

  特别提示:各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安排体检时间。因妊娠期的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请携带有关怀孕检查资料,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县教育局存档。妊娠结束后补检相关项目,期限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进行。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胸片盖章合格证明到博罗县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当自愿放弃。备孕、哺乳期的申请人,须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要求体检,不能免除项目。生理期人员请根据自身情况,在体检时间段内合理安排时间。

  体检结果将在11月7日前在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布,请自行查阅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特别提醒: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6.考试合格证明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申请人需在线上确认材料中提交相应证书原件的PDF。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免试办证的申请人,除了扫描原件上传外,审核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含有学业成绩的毕业学籍表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

  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高校录取通知书和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本人所在页),高校新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盖本人学校教务处章,并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签名确认和写上“与原件相符”。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与系统上传的、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背后铅笔写上姓名+申请种类学科)交到体检医院前台。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在该时间段内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则表明工作人员尚未审核,请申请人耐心等待;审核状态为“网报待确认”同时有系统留言“网报材料不全或有误”,则申请人须根据留言内容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重新提交申请人有且只有一次网上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的机会;审核状态为“待审批”,则表明线上确认已通过,待申请人的有无违法犯罪信息核查等流程结束后,我局将在博罗县教育局官网公示通过认定人员名单。请申请人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若在审核结束前电话无法联系上申请人或申请人未提交符合条件的材料,则“确认不通过”,无法认定。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1.证书领取信息。

  我县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预计在12月上旬前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生成证书编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公示认定结果。具体时间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县教育局_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oluo.gov.cn/xjyj/)。

  2.证书领取方式。

  (1)邮寄。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2025年毕业的应届生只能自取,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在填写邮寄地址时请务必填写详细的收件地址并及时留意邮政人员致电,如因个人原因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意外由申请人承担费用与全部责任。

  (2)自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博罗县教育局(地址:惠州市博罗县西北路58号博罗县教育局501)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具体时间以县教育局另行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博罗县教育局的官方网站(县教育局_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http://www.boluo.gov.cn/xjyj/)。

  特别提示:请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务必仔细核对所填报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的准确性,及时留意邮政人员致电,如因个人原因在邮寄过程中出现的意外由申请人承担费用与全部责任。《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白底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体检。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严肃申报纪律。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五)申请人在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技术咨询电话:010-56761296。博罗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6624110。



  附件1: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附件2:202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3:骑缝章模板

  附件4:博罗县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事项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附件7:关于学籍学历核验问题

  附件8:博罗县202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指引 

  附件9:普通话证书情况说明模板





博罗县教育局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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