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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登记听证文书送达公告(博市监撤听告〔2025〕3号)

发布日期:2025-12-30 11:56 来源: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机构: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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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香满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你公司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一案,已调查终结。本局拟撤销你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取得的公司设立登记。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你公司冒用陆保梅的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决定撤销2018年6月25日核准的惠州市香满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51WR2E2Q)的设立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你公司有陈述、申辨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有陈述、申辨意见,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本局于2025年12月25日依法对你公司作出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因你公司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博市监撤听告〔2025〕3号)。请你公司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撤销登记听证告知书》(博市监撤听告〔2025〕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附件:惠州市香满城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撤销告知书.pdf

  联系人: 王跃力、黄远思  联系电话:0752-6288037 

  联系地址: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城北路247号   

  


博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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