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关勇:
惠州市义泰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11月17日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2025〕5137470号)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结。
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工作人员分别于2026年2月24日、2月25日、2月26日多次拨打你在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上所留的联系电话,均无人接听;分别于2026年2月10日、2026年2月13日通过中国邮政速递物流(邮单号分别为:1340979044312、1340979076612)向你邮寄《行政复议决定书》(博府行复〔2025〕482号),但邮件均因电话号码空号无法联系到你、查无此人而被退回。因无法采用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博府行复〔2025〕482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博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中园三路10号)领取,逾期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博罗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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