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和深化我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惠州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等相关文件要求,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工作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听取意见,现对该工程建设内容以及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的意见与建议。
一、事项简介
1.项目名称: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
2.实施单位:博罗县东鑫砂业有限公司;
3.清淤范围:清淤范围主要包括:公庄河河口、1#弯道凸岸、2#弯道凸岸。
4.项目概况:本次清淤范围位于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河段,涉及惠州市博罗县、惠城区,清淤范围内东江河段长度约3.3km、公庄河河段长度0.9km;本次清淤实施方案清淤量合计63万m³,其中公庄河口区域清淤量23.8万m³,1#弯道凸岸清淤量29.30万m³,2#弯道凸岸清淤量9.9万m³;按照清淤区所在的行政区划统计,博罗县、惠城区内清淤量分别为35.5万m³、27.5万m³,占比为56.4%、43.6%;清淤工程任务主要是降低东江洪水对公庄河的顶托影响,衔接公庄河防洪排涝整治工程,保障东江干流公庄河口实现公庄河流域防洪排涝规划目标。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和内容
1.全面收集审阅项目相关资料,包括项目前期审批相关文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媒体舆论情况等;
2.实地走访调查,采取问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等方式收集利益相关群众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的态度和意见;
3.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所涉及的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等内容进行评估;
4.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5.对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可能导致社会稳定风险的因素进行评估;
6.确定项目风险等级,提出改进措施或实施建议;
7.编制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三、征询公众及社会团体的主要事项
征询本项目位置示意图范围内以及可能受征拆或相关利益受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项目在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1.拟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对当地发展规划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
2.拟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对地方资源和自然生态环境的影响;
3.拟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对项目所在地文化、生活文化等物质性因素的影响;
4.拟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对当地商业经营、周边交通和社会治安的影响;
5.拟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对租地补偿的情况;
6.拟博罗县东江干流公庄河口段清淤整治工程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影响;
7.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期
2026年6月5日至2026年6月11日(共7个日历天)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建设实施影响的居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项目实施单位:博罗县东鑫砂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伟 联系电话:13825488075 邮箱:BLDXS168@163.com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广东恺盛达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惠城区斑樟湖二横街 2 号康盈商贸广场 C 栋 1 层 04 号
联系人:张东芳 联系电话:13824285912 邮箱:8715435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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