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提升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传承弘扬英烈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充分发挥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红色教育阵地作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博罗县14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向社会通告如下:
一、烈士纪念设施名称
(一)柏塘镇革命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柏塘镇茜岭坳中心小学后山顶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978.63平方米(详见柏塘镇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二)柏塘镇丘平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柏塘镇鹅寨村西溪小组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141.26平方米(详见柏塘镇丘平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三)公庄镇革命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公庄镇南溪村下陂小组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666.89平方米(详见公庄镇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四)观音阁镇张桥生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观音阁镇南坑村雍州石狗塘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322.58平方米(详见观音阁镇张桥生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五)湖镇镇邹何坤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湖镇镇邹村村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259.08平方米(详见湖镇镇邹何坤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六)罗阳街道金吉芬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罗阳街道上塘村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1428.31平方米(详见罗阳街道金吉芬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七)石坝镇革命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石坝镇敬老院内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35.43平方米(详见石坝镇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八)石坝镇蓝田人民革命纪念碑
1.地理位置:石坝镇蓝田村锁坳子山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810.14平方米(详见石坝镇蓝田人民革命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九)泰美镇革命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泰美镇泰美中学内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2368.27平方米(详见泰美镇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十)杨村镇革命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杨村镇坑美村三棵松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4345.34平方米(详见杨村镇革命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十一)杨村镇朱观明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杨村镇宝潭村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135.65平方米(详见杨村镇朱观明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十二)园洲镇李源、陈志仁、李文甫烈士雕像
1.地理位置:园洲镇人民广场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2174.41平方米(详见园洲镇李源、陈志仁、李文甫烈士雕像保护范围图)
(十三)长宁镇廖金明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长宁镇水边村委会新湖小组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264.25平方米(详见长宁镇廖金明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十四)长宁镇中国共产党广东东江游击队罗浮山牺牲烈士纪念碑
1.地理位置:长宁镇居委会花园新村
2.保护级别:未确定保护等级烈士纪念设施
3.保护范围:保护范围面积497.28平方米(详见长宁镇中国共产党广东东江游击队罗浮山牺牲烈士纪念碑保护范围图)
二、保护要求
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造成损失,违反有关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博罗县14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图
博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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