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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书送达公告(汉医堂)

发布日期:2025-11-17 15:11 来源: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机构: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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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汉医堂健康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D5UWMU1Q):

  你(单位)未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被博罗县卫生健康局依法查处。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我局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于2025年5月7日邮寄该处罚决定,但你(单位)一直未履行相关义务。

  现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且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送达《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催告书》,《催告书》文号:博卫医催〔2025〕6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催告书》主要内容如下: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2025年5月7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博卫医罚〔2025〕4号)。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及逾期加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缴至博罗农商银行,履行缴交罚没款义务前应当先联系我局开具缴款书(联系电话:0752-6738273,地址:博罗县博罗大道中819号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罗县卫生监督所)一楼稽查股)。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博罗县博罗大道中819号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博罗县卫生监督所)一楼稽查股进行陈述和申辩。(注: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博罗县人民政府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boluo.gov.cn/bmzb/xwsjkj/)

  特此公告。


  附件:《催告书》(博卫医催〔2025〕6号).pdf



  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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