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勇:
袁*勇于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0日期间,未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擅自在博罗县园洲镇园洲大道商贸市场旁的博罗东江医院开展内科诊疗活动(执业期间的收入归博罗县东江医院有限公司所有)的行为被博罗县卫生健康局依法查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你(单位)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本机关通过其它方式均无法成功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文号:博卫医告〔2025〕45号),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注:本公告同时发布在博罗县人民政府博罗县卫生健康局官网http://www.boluo.gov.cn/bmzb/xwsjkj/)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博卫医告〔2025〕45号).pdf
博罗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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