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杨侨镇鸿利烟花爆竹经销部:
我局已收到你经销部关于《关于自动退出2026年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的申请》,提出自动退出博罗县2026年烟花爆竹零售店(点)经营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令65号)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县应急管理决定对博罗县杨侨镇鸿利烟花爆竹经销部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编号:(粤)LS [2025] 06420,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依法予以注销。所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作废并请杨侨镇人民政府切实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点停止经营后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博罗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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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1322021001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