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刻汲取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2·17”爆炸事故教训,并结合《惠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及《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烟花爆竹联合“打非”工作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等违法行为,全面消除烟花爆竹事故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县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2月4日分别在柏塘镇、长宁镇组织召开博罗县烟花爆竹经营旺季安全监管暨严厉打击非法储存违法行为工作会议。

会议由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主持。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詹方明、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相关人员、各镇(街道)应急办公室主任以及全县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零售点主要负责人等共计8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正值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各镇街和各烟花爆竹零售店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压实各方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稳定。
会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人通报了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2·17”爆炸事故基本情况,并结合近期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实际,深入剖析当前存在的风险隐患。会议要求各企业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守法意识与安全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守牢安全底线。
詹方明副局长通报了我县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安全监管与“打非治违”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他强调,全县上下必须深刻反思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风险管控,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并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坚决压实属地“打非”责任。各镇(街)应急办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健全联动机制,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立即开展岁末年初“打非”专项行动。迅速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行为,突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三、强化合法企业监管,严禁参与非法活动。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超标违禁产品、向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以及非法储存等行为。对查实参与非法活动的合法企业,依法予以从严从重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会议号召,各镇街要迅速传达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抓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共同维护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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