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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及人员编制

发布日期:2020-07-24 10:10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博罗县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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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档案、后勤、内部审计、党务、干部人事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法制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新闻发布,舆情监测和应对,文化建设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局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二)综合协调股。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及科技建设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负责督查督办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和事故隐患整改。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镇(街道)和相关县直部门履行自然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和考核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协调拟定消防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监督落实。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协调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三)行政审批股。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非煤矿矿山等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等备案工作。组织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和加强对建设单位竣工验收活动及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以及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协助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工矿商贸安全监管股。负责非煤矿矿山、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培训等工作。负责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监督检查。

  (六)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工作,按权限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工作。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类行政处罚工作。组织指导安全生产诚信管理相关工作。

  (七)指挥协调与预案管理股。负责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拟定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和救援支援保障工作。统筹指导全县各专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县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实施工作。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专项预案。

  (八)自然灾害防御救援股。承担县三防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检查全县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管理及演练实施工作,组织编制全县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实施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和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类专业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统一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监测共享平台。拟定应急物资储备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办救灾款物管理、分配及监督使用以及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核查、发布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组织指导全县庇护场所启用和安置服务工作。

  二、人员编制

  县应急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22名(其中行政编制10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副科级)1名;内设机构正股级领导职数8名,副股级领导职数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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