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四)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
(五)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市县三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1〕255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八)《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九)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博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1.局门户网站;2.县政府门户网站“规章文件”栏目(发布政策性文件),县政府门户网站“政民互动>调查征集”栏目(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文件)等主动公开。
(四)监督渠道: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网站地址:http://www.boluo.gov.cn/,监督电话:0752-662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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