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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 人人有责——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6-01-09 17:14 来源: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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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广大群众朋友们:

  森林是我们赖以生存的绿色家园,是维护生态平衡、保障农业生产、守护人居环境的重要屏障。每一次森林火灾,都会给生态环境带来毁灭性破坏,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切实筑牢森林防火安全防线,守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特向全镇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防火规定,杜绝火源入山

  博罗县森林防火禁火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至2026年5月8日,禁火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下列用火行为:

  1.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

  2.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

  3.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

  4.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

  5.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果园草等。

  6.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二、主动参与防控,及时报告隐患

  广大群众要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主动配合森林防火宣传、巡查等工作。发现林区内有违规用火行为时,要及时上前劝阻;发现森林火情隐患时,要第一时间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发现森林火灾时,要迅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立即拨打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或110。

  三、履行防火责任,守护绿色家园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将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履行森林防火责任,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朋友们,森林是生命之源、生态之基,守护森林安全就是守护我们的幸福生活。让我们以实际行动践行森林防火责任,坚决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

  


博罗县杨村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9日             



  编辑:镇党政和人大办

  一审:钟慧玉

  二审:徐洋

  终审:黄亦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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