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无小事,防患未然是关键。为进一步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7月14日上午,根据摸排线索,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局、湖镇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湖镇镇综合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在湖镇镇辖区开展城镇燃气打击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动。
行动当天,联合执法组根据前期摸排线索,迅速出击,在湖镇镇东风村及湖镇镇湖镇村委会围中小组园下地段成功查处两处非法存储液化石油气瓶的“黑气”窝点。经查,上述两处“黑气”窝点均未规范配备灭火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等必要的消防设施,防火间距与地面设置均未达到规范要求。由于周边村民房屋密集,这些违规存储的气瓶如同埋在居民区的“定时炸弹”,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当前严峻复杂的安全形势下,仍有不法经营者顶风作案,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对此,我局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及《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进行严厉查处,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强多部门联动执法,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行为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露头就打”。同时,相关部门将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燃气市场环境。
一审:巫伟民
二审:黄新祥
三审:谢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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