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博罗县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博罗县城市整体形象,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惠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决定在博罗县划定和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我局拟定了《关于划定博罗县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代拟稿)》。对此,我局分别于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30日两次向各镇(街道)、罗浮山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征求相关意见或建议,另于2022年4月1日通过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各界人士公开征集《关于划定博罗县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通告(代拟稿)》的相关意见或建议,征集时间截止于2022年5月8日。截至2022年5月8日,我局共收到各镇政府(街道办)、各单位反馈意见15条,其中采纳且无意见的有10条;未收到公众相关意见或建议。
博罗县城乡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