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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成本调查对象承担哪些义务?

发布日期:2026-01-01 09:30 来源: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机构: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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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产品成本调查对象应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农本调查工作要求,使用统一的登记台账,遵守农本调查资料的登记、报送等制度;

  (二)确保登记台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三)服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农本调查管理,参加业务培训,按要求提供成本、价格、财务报表及其他必要的资料。

  以上回复内容,仅作为咨询服务意见,不作为行政许可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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