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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通过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后,需要复审吗?

发布日期:2026-02-01 16:21 来源: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网 发布机构:县府办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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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工信厅人〔2019〕50号),明确将《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的通知》(信办人〔2004〕47号)、《关于组织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的通知》(信办人〔2004〕48号)等有关文件进行废止。因此,获取软考证书后无需再登记注册及继续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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