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含县政府经济研究室、县政府行政督促检查办公室、县政府法制局、县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和县政府领导的文稿。
(三)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县政务公开工作。
(六)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会议决定和县领导重要批办事项的落实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
(七)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及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督查、催办工作。
(八)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对县政府重大措施、重要政务活动的宣传报送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十)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博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管理县政府驻外办事处及办公室直属单位和挂靠单位。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督促指导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调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建议。
(十三)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法律审核、上报备案及清理、后评估、编纂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合法性审查申请事项;监督、指导全县规范性文件审查、审核及清理、后评估、编纂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和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审查行政执法队伍主体和人员的执法资格,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审核上报《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年审;负责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五)办理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撤销、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应诉事务;监督、指导全县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
(十六)负责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及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法律顾问事务;代理县人民政府民事应诉事务。
(十七)指导开展政府法制理论、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对外业务交流,负责政府法制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化工作。
(十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我县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和方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十九)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县各有关执法部门及有关行业部门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专项斗争、综合治理。
(二十)处理群众有关反走私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走私的线索,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
(二十一)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的突发事件。
(二十二)调研、收集有关走私活动的特点、规律和动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
(二十三)承担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打私办报告反走私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反走私工作的建议。
(二十四)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设行政单位5个,县政府议事协调办事机构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总编制人数67人,在职实有66人,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0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收支总预算1173.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73.60万元,本年支出1173.60万元。
第三部分2016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见附件)
二、部门预算支出明细表(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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