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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27 09:43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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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1、县政府办公室内设机构:秘书室、办文室、综合室、信息室、政工室、县应急管理办公室。职能:检查、督促县政府的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并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处理各级政府、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文电,草拟、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根据县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中央、省、市驻博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管理县政府驻外办事处、并入、挂靠办公室单位;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办理县政府、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督促落实县应急指挥中心、县委县政府领导有关批示、批示,承办县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信息发布、应急保障等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和信息调研工作,负责各类应急事件信息的综合、分析、发布、上报;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2、县政府经济研究室职能:根据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收集、编辑、报送市政府、县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

3、县政府行政督促检查办公室职能:负责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其他专题会议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督促;负责上级政府做出的决定、决议和县政府交由有关部门承办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负责县政府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查办落实,负责县政府主要工作部署的督促、催办;负责县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4、县法制局内设机构:行政执法监督股、行政复议股。职能:贯彻执行法制、法规、规章和国家、省有关政府法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年度政府制定规范文件的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监督实施;起草或组织起草、修改、审核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重要行政措施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负责省、市人民政府征求县人民政府意见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的办理;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组织清理、编纂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和各镇人民政府及县人民政府各部门作出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办理行政执法监督中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建立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具体组织对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组织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协调部门之间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过程中产生的矛盾和争议;具体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承办《行政执法证》的发放和年审工作;承办向县人民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行政执法投诉案件;代理县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事务;指导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和行政执法投诉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工作,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和交流,负责政府法制工作信息化建设;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县打私办职能: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打击走私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订我县贯彻落实的方案、措施和方法,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协调、监督县各缉私职能部门及行业部门开展反走私联合行动、专项斗争、综合治理;处理群众有关反走私的来信来访和举报,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调查重大走私的线索,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举报的走私贩私案件;组织协调有关执法部门处理暴力抗拒缉私,阻挠缉私的突发事件;调研、收集有关走私活动的特点、规律和动态,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领导,并通报有关部门;承担县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并向县委、县政府和市打私办报告反走工作情况,提出有关反走私工作的建议。

6、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职能: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流动人口中、出租屋服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和调查研究,制订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服务发展规划,调控人口总量,引导人口有序流动;结合实际制订全县统一的服务管理政策和办法;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本县各地各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和服务工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和界定流动人口享受优惠服务的资格,并组织协调各行业开展流动人口评优推先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协调开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税费征缴、服务巡查和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居住证受理发放等管理执法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出租房屋整治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管理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1、县领导10人,其中正处级2人、副处级8人;

2、县政府办公室36人,其中正科级11人、副科级7人、股长2人、科员级11人、技术工5人;

3、县政府经研室4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科员级2人;

4、县政府督查办3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

5、县法制局7人,其中正科级2人、副科级2人、股长1人、科员级2人;

6、县打私办3人,其中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技术工1人;

7、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3人,其中副科级1人、办事员1人,普工1人;

8、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21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布署,认真履行单位职能,努力提高三服务水平,提高执行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并深入基层调研,为县政府决策提供依据,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按要求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147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42万元,其他收入29.32万元(民政转来当年病故退休职工抚恤金及银行存款利息)。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1443.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1443.39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1117.39万元,占77.4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3.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3.7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5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45.44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26万元,占22.59%,主要支出项目有经研室经费,督查办督查工作经费,网络问政工作经费,应急办工作经费,政府办专项经费,打私专项经费,法制局法制建设专项经费等。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23.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支出1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91万元。现公务车辆5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3.91万元,平均每辆公务车支出3.48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9.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下级来人及兄弟县区(市、区)对口单位来人等公务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0.01万元,比2014年减少69.94万元,降低25%。主要原因:严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范围和开支标准,规范财务管理,公务费用支出实行计划管理,规范报批手续,实行“一支笔”审批和财务公开制度。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45.45万元,主要用于县政府会议系统软件和相配套设备的购置,以及办公设备更新购置费用支出。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全部属一般公务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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