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 负责管理县政府市场物业,制定市场内部管理规定,维护和主管市场设施,做好市场安全防火、卫生保洁、供水供电等日常事务。
(2) 把好市场食品准入关,及时对进入市场内的商品进行残留农药检测工作。
(3) 防止市场垄断,保障市场供给,确保“菜篮子”能够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4) 开展优质服务,管好办好市场,维护好社会稳定,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良好的场所。
(5) 组织市场招商招租活动,收取市场门店、摊位租金和市场综合管理费。
(6) 落实有关市场规范化管理和创建文明市场,评定文明经营户的具体工作。
(7) 在城市整体规划原则下,编制我县市场布局方案,并进行开发建设;负责拟定我县各类市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颁布实施。
(8) 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等
1、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精神,保留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内设四个正股级机构;人员经费暂按原供给渠道不变(自筹)。一是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局的日常工作;负责本局文秘、调研信息、公关宣传;督促检查、保密、接待、卫生、和会议的组织;负责印章管理;负责人事管理,劳资福利、机构编制和退休人员,离岗人员的管理工作;统管职工的业务培训、考评考核及技术职务评聘等;负责受理来信、来访,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事宜;负责本局消防安全、保卫、水电管理工作;负责党务、政治思想教育等工作以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是财务股,负责市场物业资产和固定资产的综合统计和管理;负责制订本局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时准确编制财务报表和收支业务;负责检查、分析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考核资金使用效果;监督检查下辖各管理站财务管理及租金收缴进账情况。三是市场管理股,负责辖下市场资产、登记、确认、审计和文件材料归档工作;拟制市场整改方案;把好市场食品准入关,防止市场垄断,保障市场供给,确保“菜篮子”能够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督促检查辖下各市场做好安全防火、卫生保洁工作,组织检查、评比、分析各站市场业务工作;组织安全防火、市场摊位、合同管理等专业培训;负责各站市场水、电、卫生、保安、消防等档案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审定基层门店、摊位的面积、数量、租金标准等工作。四是市场开发股,负责拟制市场开发方案;对市场收费监督检查。
2、下设10个管理站(含罗阳城中管理站、罗阳城北管理站、罗阳城南管理站、石坝管理站、杨村管理站、泰美管理站、长宁管理站、九潭管理站、石湾管理站、龙溪管理站),正股级,属于公益三类,人员经费自理,负责管理该站管辖市场的安全防火、卫生保洁、供水供电、招商招租、市场秩序、摊位摆卖、市场维修和市场租金以及综合管理费的收取。
3、因10个基层站不具有独立核算资格,属于向县局报账单位,因此预决算以县局为汇总编制单位(也就是只有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为本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公益二类事业编制2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正职4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副职4名。下设10个管理站,共核定公益三类事业编制108名,各站属于正股级,设站长一名,副站长一名。在职干部职工工资经费自筹;退休人员19名,领取社保退休金及财政给以部分生活性补贴。
第二部分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备注说明:因我局经费自筹,但是实行“收支两条线”,纳入预算管理;主要经济收入为管理国有市场收取的非税收入--市场经营摊位费,收入增收缓慢,基本较为稳定,预算一般都按本单位的收入或者以前年度获批的财政补贴预算;决算比预算增加较大以及决算比去年增减较大,是因为不同年度中财政局因市场改造、解决历史债务、或者创建文明县城,创建卫生城市等承接县政府工作任务原因追加补助我局的资金不同)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度总收入2521.21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244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443.0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97.11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执行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局非税收入--市场摊位费,再由财政局返拨我局支付工资经费,本项主要收入1224万元,比去年增加52万元(本单位取得的摊位费收入本来需要缴交增值税,因本单位为一般纳税人,本年度因市场改造,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税金较多,所以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收入上缴财政增多,市场改造完成后,进项税额减少,应缴增值税将增加);二是今年县政府为升级改造我县国有农贸市场,投入约854.44万元,大幅提高了我县国有农贸市场的档次和环境水平。三是创文经费等297.28万元。四是退休人员财政补贴52.32万元。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度总支出2357.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57.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8.85万元,比去年增加19.85万元,增长1.23%。主要用于:一是人员经费1082.18万元,比年增加158.07万元,增长17.11%,主要是因为社保公积金基数的调整、财政局增加退休人员的年度奖励金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以及考虑到我局人员经费自筹,工资福利远远低于财供人员,适当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二是日常管理的公用经费415.89万元,包含了县政府本年度投入297.28万元对我局管辖的国有农贸市场进行了创文改造以及完善。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854.44万元,比去年增加285.13万元,增加50.08%。主要是用于:由于我局经济困难,运行困难,财政局今年度转入854.44万元用于我局管辖的国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改善提高老百姓的购销环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度总收入2521.21万元,其中本年度收入244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29.3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57.38万元,增长47.56%。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执行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局非税收入--市场摊位费,再由财政局返拨我局支付工资经费,本项主要收入1224万元,比去年增加52万元(本单位取得的摊位费收入本来需要缴交增值税,因本单位为一般纳税人,本年度因市场改造,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税金较多,所以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收入上缴财政增多,市场改造完成后,进项税额减少,应缴增值税将增加);二是创文经费等438.06万元(2017年度博罗县创建文明县城,本局所辖市场及城内私人市场都为必检项目,承接政府工作任务,财政局转入补助经费);三是退休人员财政补贴52.32万元;四是农贸市场市场病毒消杀费用15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3.66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66万元,增加3.13%。主要原因是:今年度县政府安排资金转入713.66万元政府基金用于我局管辖的国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改善提高老百姓的购销环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度总支出2357.9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57.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38.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14.85万元,增长33.89%。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执行收支两条线,上缴财政局非税收入—市场摊位费,再由财政局返拨我局支付工资经费,本项主要收入1224万元,比去年增加52万元(本单位取得的摊位费收入本来需要缴交增值税,因本单位为一般纳税人,本年度因市场改造,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税金较多,所以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减少,收入上缴财政增多,市场改造完成后,进项税额减少,应缴增值税将增加);二是创文经费等335.71万元(2017年度博罗县创建文明县城,本局所辖市场及城内私人市场都为必检项目,承接政府工作任务,财政局转入补助经费);三是退休人员财政补贴52.3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19.14万元,比预算增加79.14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是:今年度县政府安排资金转入719.14万元政府基金用于我局管辖的国有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力度较大,改善提高老百姓的购销环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博罗县市场物业管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5万元,完成预算13万元的81.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元;公务用车购置0元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预算8万元的103%,因创文检查,出发到各乡镇检查下辖农贸市场较往年多;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5万元的46%。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去年增加0.83万元,增长8.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5万元,增加4.43%;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48万元,增加26.37%。原因是2017年度为创建文明县城年,经常要出发到下面乡镇检查所辖农贸市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由7.9万元增加至8.25万元,公务接待费由1.82万元增加至2.3万元,因基数较小,所以增加0.48万元,显示比率较高。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0元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占7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占2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零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8.25万元,2017年度我局机关及下属10个基层站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公务出发基层站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度,本局机关及下属10个基层站共发生国内接待58次,接待人数387人(含陪同人员),主要包括:县局机关人员到各乡镇基层站检查生产安全、市场改造、创文创卫协助检查等安排的工作餐,以及协助单位人员的加班工作餐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48万元,比去年增加145.41万元,增加53.76%,主要原因是:为了配合创建卫生城市,改善老百姓的农贸市场购销环境。
(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6万元,均属于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办公电脑、打印机、空调—主要是经创文办要求,增加农贸市场熟食档位的空调,保证熟食档的食品卫生和安全等)
(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都属于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我局主要工作任务)
进一步增收节支,维护国有市场的正常秩序,对残旧市场进行合理维修或者升级改造,争取为博罗人民提供越来越好的购销环境,保障好人民群众的日常购销安全和舒适,为民生服务做出应有的贡献。2017年度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帮助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我们所辖的国有农贸市场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为创建文明县城贡献了应有的力量。为创建文明县城添了砖、加了瓦,也得到了广大市民的好评,让我们充满了自豪感和荣誉感。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