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预决算

博罗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10-12 08:53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博罗县外事侨务局 访问量:-
【字体: 收藏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博罗县外事侨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工作职能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与市委、市政府外事和侨务工作的政策、法规及任务,当好县委、县政府外事侨务工作的参谋。组织、接待、管理国(境)外来访和从事公务活动的人员;承办县领导开展的对外交往事宜。做好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工作;做好港澳同胞、相关社团、机构、知名人士的联络和来访的接待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

二、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本部门没有下属单位,为正科级单位,加挂博罗县归国华侨联合会牌子,归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外事股、侨务股、港澳股。

博罗县外事侨务局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他记帐式管理编制另文规定。其中:局长1名(兼港澳办主任),副局长2名(其中一名兼港澳办副主任),正股级领导职数4名。后勤服务人员数1名。定编经费由县财政核拨。在职实有人数14人。退休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博罗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博罗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度总收入358.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58.3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58.3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3.73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2017年住房维修金补助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没有。

3.事业收入:没有

4.经营收入:没有

5.其他收入:没有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博罗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度总支出348.6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48.69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8.6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车补、维修金、港澳台事务工作、友城、华侨事务等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1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住房维修金补助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2.教育(类)支出0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358.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8.3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61.24万元,增长21 %;主要原因是住房维修金补助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4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8.6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1.56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住房维修金补助等人员经费的增加。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90.39万元,主要用于港澳台侨事务、华侨事务、统战事务、外事接待以及友城工作等。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58.3万元,占7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1.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3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4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41万元。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外事侨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预算1.19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数为1.02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预算1.26万元的1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经报请批准,我县于3月份随市侨联团组出访马来西亚开展“亲情中华”文化交流活动。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08万元,减少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2万元,减少95%。公务接待支出与2017年相同。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省市县安排我局出国(境)任务比较少,所以支出费用相对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不变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来控制“接待”开支,所以接待费用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1.02万元,占8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点0%;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2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局机关出国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随市侨联组团出访马来西亚开展“亲情中华”文化交流活动,主要用于机票、住宿、伙食费、公杂费、境外城市间交通费、保险、签证费等开支。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1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支出。2017年,本局机关共接待3个,25人次。主要包括上级机关、兄弟单位、业务关联等单位的各级领导。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4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6.41万元,增加 36%。主要原因是车补补助的发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已进行车改,没有公务用车。单位没有价值50万元上以上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10月10日

相关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相关信息
【TOP】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