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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终止(撤销)代理记账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26 15:05 来源:博罗县财政局 发布机构:博罗县财政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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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扬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广东悦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代理记账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将代理记账机构及其负责人列入重点关注名单,并向社会公示,提醒其履行有关义务;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向社会公示”。现因你机构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我局根据上述规定,依法终止(撤销)你公司的代理记账资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22MA7KNM2W89;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号:DLJZ44132220220053),并停止一切与代理记账有关的业务。




博罗县财政局  

2026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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