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GS-2026-002
博府〔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驻博有关单位:
经十七届10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博府〔2014〕12号),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BFGS-2026-002
博府〔2026〕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驻博有关单位:
经十七届10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废止《博罗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的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博府〔2014〕12号),现予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0日
主办:博罗县人民政府
承办:博罗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