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2楼G厅210室、201室。
联系方式:0752-6286757、0752-6260329。
博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5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2楼G厅210室、201室。
联系方式:0752-6286757、0752-6260329。
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1 | 钟时佳 | 房屋所有权 | 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商业东街金泰瑞和园B栋2单元1606号 | 粤(2017)博罗县不动产权第5012599号、粤(2017)博罗县不动产权第5012600号 | 康飞平 |
博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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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博罗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