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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公告(博罗县公庄镇矮岗村鸭麻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发布日期:2026-01-16 10:29 来源: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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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罗县公庄镇矮岗村鸭麻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来《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申请书》,经调查,依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举行听证,拟就博罗县公庄镇矮岗村鸭麻坑股份经济合作社土地权属纠纷事宜公开举行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6年1月21日上午9时30分

  二、听证地点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八楼会议室

  三、听证方式

  公开听证

  四、听证组成人员

  主持人:罗志军,执法证号:19090314924,职务: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信访与法规股股长

  听证员:陈斌,执法证号 :19090314943,职务: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股负责人

  听证员:黄伟坚,执法证号:19090314169,职务: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办事员

  书记员:肖斌,执法证号:19090314010,职务:博罗县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股办事员

  五、听证事项和内容

  经查,所涉争议位于博罗县公庄镇矮岗村,土地面积为25亩的练坑完角地块。经相关部门围绕争议土地历史沿革及经营管理使用事实展开多次调查取证。博罗县人民政府拟驳回博罗县公庄镇矮岗村鸭麻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的权属争议调处申请。

  有意向参加旁听的人员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持个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登记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根据场地实际情况,本次听证会旁听人数不超过3人,如报名人数过多,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将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听证通知书。与听证事项相关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旁听。

  六、听证人权利和义务

  (一)听证参加人享有以下权利:

  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

  2.申请主持人、听证员、书记员回避。

  3.自然人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亲自参加或者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4.法人、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当依法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5.就听证事项及内容进行陈述、申辩和举证。

  6.对相关证据进行质证。

  7.听证结束前进行最后陈述。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听证参加人负有以下义务:

  1.听证参与人持听证通知书、旁听人持旁听通知书,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席听证会,无听证通知书不得入场。听证申请人(听证代表)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或者未经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放弃听证的,记入听证笔录。

  2.如实陈述事实及依法举证。

  3.如实回答听证组人员的询问。

  4.遵守听证纪律,服从主持人的指挥和安排。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七、其他要求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应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中应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还需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

  (二)听证参加人可以自行参加听证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会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三)需要证人出席做证的,应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提出,并负责通知有关证人准时出席做证。

  (四)针对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说明理由。回避事由在听证会开始后才知道的,也可以在听证会结束前提出。

  (五)除经博罗县自然资源局确认的听证代表外,其他人员(含旁听人员)需经申请并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听证会场。

  (六)参加听证会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七)其他未尽事宜将通过博罗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

  (八)报名材料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信访室现场提交;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信访与法规股,注明“听证会报名”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也在以下网站和地点同时发布。网址:博罗县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www.boluo.gov.cn/xzrzyj/)

  地点: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

  特此公告。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6日

  (联系人:罗先生,电话: 0752-626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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