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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罗县园洲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厂区总平面方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03 16:06 来源: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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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收到博罗县园洲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报审的厂区总平面方案位于博罗县园洲镇博罗智能装备产业园产城二路东侧地段,《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粤(2025)博罗县不动产权第0036456号,面积49507平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博罗县园洲镇新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厂区总平面方案审查

  建设项目内容:该项目由2栋2层厂房、1栋2层(局部3层)厂房、1栋7层宿舍楼和1栋6层研发楼组成,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总用地面积49507平方米,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95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9604.29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9604.2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32316.3平方米,建筑系数65.28%,绿地率10.24%,容积率1.608。工业项目所需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1482平方米(占总用地面积的2.99%);建筑面积10447.14平方米(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3.12%)。工业项目所需的研发楼建筑面积9083.49平方米,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1.41%。机动车停车位375个,非机动车位52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二级。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luo.gov.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惠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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