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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继承人周志聪)

发布日期:2026-06-18 16:16 来源: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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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博罗县政务服务中心二号楼2楼G厅210室、201室。 

  联系方式:0752-6286757、0752-6260329。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周干华

土地产权

公庄镇寨岗村东山村管理区

博府集用(1997)第0509031号

周志聪

2

周干华

房屋产权

博罗县公庄镇寨岗管理区

1688774

周志聪

 

 博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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