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 曾运东
身份证号码: 441322********721X
住所(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村塘佛小组
本单位于2026年4月20日对你非法占用土地进行立案调查。经调查,2023年起你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罗阳街道小金村塘佛小组新水塘(土名)地段的土地面积392平方米建铁皮棚房〔博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至2035年):林地,土地利用现状地类:2022年为乔木林地,2024年为沟渠3平方米、物流仓储用地208平方米、乔木林地181平方米〕。
以上事实有现场照片、土地利用现状图、博罗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年至2035年)、询问笔录、《测绘报告》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及《广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规定,本单位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联系人: 林文冲
联系电话: 6260361
单位地址: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中街465号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