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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WZ-02-13-01部分地块厂区总平面预审方案(草案)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7-17 15:07 来源: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机构:惠州市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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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收到惠州博罗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特浩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审的WZ-02-13-01部分地块厂区总平面方预审案位于石湾镇迳茹北路东侧地段,预审用地面积8024.95平方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WZ-02-13-01部分地块厂区  

  建设项目内容:用地面积8024.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55.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411.28平方米,容积率2.42,建筑占地面积4520平方米,建筑系数56.32%,绿地率10.49%。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占地面积264平方米(占工业项目用地的3.29%);其计容建筑面积2092.17平方米(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78%)。机动车停车位73个,非机动车位20个。厂房生产的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二级。本项目与南侧项目的防火间距应满足《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GB/T51048-2025)》等相关要求。其中地块一拟建设1号厂房及宿舍楼,用地面积6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155.28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9411.2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4520平方米,容积率2.91,建筑系数67.80%。地块二仅作项目消防出入口及停车场。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在博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oluo.gov.cn)、现场和我局城乡详细规划股查询。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十日内,利害关系人或其他人士等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真实身份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并附有联系方式。该公示文件为核发行政许可的批前公示,根据《惠州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办法(试行)》规定,主要技术指标的审核比对只进行形式审查,后续应以核发许可证为准。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申述权利。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2)6260623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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