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汉工造复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彬):
本委受理廖侃、严爱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2026〕2194、2195号)。申请人廖侃请求:1、裁决确认在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支付拖欠工资报酬16637元。3、请求裁决支付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2月5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3166元。申请人严爱辉请求:1、裁决确认在2025年9月16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裁决支付拖欠工资报酬12950元。3、请求裁决支付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4657元。
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且通过EMS劳动人事仲裁专递也无法送达。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现定于2027年1月11日下午3点在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劳动力中心市场大楼(博罗大道西326)四楼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将缺席审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廖书记员 联系电话:0752-6632518
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