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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博劳人仲案公字〔2026〕327号)

发布日期:2026-07-24 17:17 来源: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机构: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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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容大制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纵):

  本委受理陆陈炜诉你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2026〕872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委已作缺席裁决。裁决:你司须向申请人陆陈炜支付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1日的剩余工资5175元。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通过 EMS 劳动仲裁专递将裁决书邮寄到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址被退回,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仲裁裁决书(博劳人仲案字〔2026〕872号),你单位可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劳动力中心市场大楼(博罗大道西326号)4楼403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务中心领取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张书记员   电话:0752-6632518


  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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