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慧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汉辉):
本委受理何月好诉你公司因劳动争议一案(博劳人仲案字〔2025〕3055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委已作缺席裁决。裁决:确认你司自2024年10月4日至2024年10月8日承担申请人何月好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主体责任。
因无法联系你单位,且通过 EMS 劳动仲裁专递将裁决书邮寄到你单位工商注册地址被拒收退回,现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仲裁裁决书(博劳人仲案字〔2025〕3055号),你单位可到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罗阳街道义和大小塘劳动力中心市场大楼(博罗大道西326号)4楼403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事务中心领取仲裁裁决书,在公告期内领取的,以领取之日为送达时间,逾期不来领取,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在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联系人:张书记员 电话:0752-6632518
博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