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解决我县不动产登记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加快处理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我局结合博罗县实际情况,拟定了《关于博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凡对本处理意见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请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邮寄至:博罗县罗阳街道商业西街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10室(邮编5161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博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至邮箱:BDCDJZX@boluo.gov.cn
附件:关于博罗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博罗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