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府〔2023〕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和驻博有关单位:
《博罗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已经十七届31次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博罗分局反映。
博罗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惠州市博罗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