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村(社区):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登记设立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镇专职消防队职能,强化公益服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保留博罗县福田镇专职消防队,并对博罗县福田镇专职消防队名称及主要职责予以调整。调整后名称和主要职责是:
一、名称:博罗县长宁镇福田专职消防队。
二、职责:承担本辖区的灭火救援、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参加突发事故和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接受当地政府及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的调度指挥,协助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开展火灾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
特此通知。
博罗县长宁镇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