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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石坝镇防溺水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8-05 14:53 来源:博罗县石坝镇人民政府 发布机构:博罗县石坝镇人民政府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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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各部门、各村(居)委会,县直驻镇各单位:

  现将《石坝镇防溺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全面防范、有效处置我镇辖区内溺水安全事故,健全预防为主、快速响应、科学处置、善后稳妥的溺水应急工作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溺水事故发生率、伤亡率,切实保障辖区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维护全镇社会大局持续稳定,筑牢水域安全防护屏障,结合石坝镇水域分布、人口结构及安全管理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及省、市、县关于防溺水安全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立足镇基层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石坝镇辖区内所有河流、水库、池塘、沟渠、坑塘、积水洼地、在建工地水坑、山泉蓄水池等各类自然及人工水域发生的人员溺水险情、溺水伤亡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救援、现场处置、善后处理及事后整改等全部工作。重点覆盖未成年人私自下水、结伴玩水、意外落水、失足溺水等各类突发情况。

  (四)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源头管控:坚持常态化排查、全方位宣传、网格化管控,把工作重心放在事前预防,从源头消除溺水安全隐患,减少事故发生。

  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落实属地管理、部门主责、村社包干、家校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逐级传导压力。

  3. 快速响应,科学施救:坚持“生命至上、救人第一”,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启动响应、赶赴现场,规范开展救援,杜绝盲目施救、次生伤亡。

  4. 联动协作,闭环处置:统筹镇、村、校、派出所、卫生院等各方力量,实现排查、预警、救援、救治、善后、整改全流程闭环管理。

  5. 实事求是,追责问责:事故处置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严格落实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统筹推进全镇防溺水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石坝镇防溺水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防溺水日常管理、应急指挥、统筹调度、督导考核等工作。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卢永尚

  副 组 长:罗道文、林连旺、朱婉敏、蔡远花、袁俊南

  成员单位:党政和人大办、应急管理办、综合事务中心(水利组)、农业农村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群服务中心(文化组)、人教组、派出所、石坝中学、石坝中心小学、各村(社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应急管理办,负责方案落实、日常调度、资料汇总、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村(社区)同步成立村级防溺水工作专班,落实网格化管理。同时由应急管理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台账管理、信息报送、应急值守、预案演练、日常调度等工作。

  (二)专项工作组及职责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立即转为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6个专项工作组,分工开展处置工作:

  1. 综合协调组

  由党政和人大办牵头,负责统筹整体应急工作,上传下达信息、汇总现场情况、协调各小组联动、整理工作资料、撰写事故报告,保障应急工作有序推进。

  2. 现场救援组

  由应急管理办、专职消防救援队、水利组、派出所、各村(社区)应急队伍组成。负责第一时间赶赴溺水现场,开展水面搜救、落水人员打捞、现场秩序维护,疏散围观群众,清理现场危险隐患,杜绝二次事故。

  3. 医疗救护组

  由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对溺水获救人员开展紧急心肺复苏、止血、供氧、保暖等现场急救处置,对重伤、昏迷人员快速转运至上级医院救治,全程跟踪救治情况,做好医疗记录。

  4. 宣传教育与舆情组

  由文化组、中小学校负责。负责事故期间舆情监测、权威信息发布,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制止谣言传播;同步开展应急期间防溺水警示教育,复盘事故案例,强化群众安全意识。

  5. 善后处置组

  由公共服务办、平安法治办、事发村(社区)负责。负责对接遇难、受伤人员家属,做好情绪安抚、心理疏导、家庭慰问,协调保险理赔、人道主义救助,协商善后事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 事故核查追责组

  由镇纪委、平安法治办、派出所牵头。负责调查溺水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经过、责任主体,梳理排查管控、宣传教育、监护管理等环节漏洞,依法依规界定责任,落实追责问责与整改工作。

  三、日常预防与管控措施

  常态化落实防溺水源头治理工作,构建镇、村、组、户、校五级防控体系,从根本上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一)全域隐患排查整治

  1. 实行常态化排查+重点时段专项排查机制。各村(社区)、水利站、网格员每日对辖区所有水域开展巡查,重点排查无护栏、无警示标识、无人看管的危险水域,建立水域隐患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

  2. 重点时段加密巡查:寒暑假、周末、节假日、午后高温时段、汛期积水期,加大河道、水库、偏僻池塘巡查频次,重点盯防未成年人结伴玩水、私自下水行为。

  3. 隐患闭环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设置防溺水警示标语、警示牌、防护栏、隔离网,在浅滩、下水口、危险地段设置防护设施,配备救生圈、救生绳、竹竿、救生衣等应急物资,做到隐患动态清零。

  (二)全方位宣传教育引导

  1. 校园常态化教育:镇中小学校将防溺水教育纳入日常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家长会内容,常态化宣讲“六不准”防溺水准则,签订家校安全责任书,每日开展安全提醒,杜绝学生私自下水。

  2. 村广泛宣传:通过村村响广播、微信群、横幅标语、入户走访、宣传栏等方式,全覆盖宣传防溺水安全知识、盲目施救危害、科学自救互救方法。

  3. 重点人群管控:针对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闲散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建立台账,落实村干部、网格员、教师一对一包保监护,定期入户家访,督促家长履行监护主体责任。

  (三)网格化值守管控

  划分全镇水域安全网格,一水域一网格员、一重点区域一值守人,明确网格员巡查范围、值守时间、工作职责。网格员每日记录巡查情况,发现玩水、下水行为立即劝阻、驱离,及时上报隐患问题,实现水域管控无死角、无盲区。

  四、应急响应处置流程

  按照先救人、后处置,先救治、后善后的原则,根据溺水事故轻重程度,分级启动应急响应。

  (一)险情上报

  任何单位、群众发现人员落水、溺水险情,须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急救电话,同时向村(社区)干部、镇应急管理办上报险情,上报内容包含:事发地点、水域类型、落水人数、现场情况、联系方式,做到快报事实、续报进展、终报结果。

  (二)分级响应

  1. 一般险情响应:人员轻微落水、成功自救、无受伤情况。由村(社区)现场处置,及时教育当事人,排查现场隐患,做好记录,上报应急办备案。

  2. 较大事故响应:人员溺水受伤、昏迷、需要医疗救治。立即启动镇级应急预案,各应急工作组全员到位,开展搜救、急救、转运工作。

  3. 重大事故响应:发生溺水死亡、多人溺水事故。镇领导小组全员在岗指挥,全面开展救援、救治、维稳、舆情管控、善后工作,同步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现场应急处置

  1. 现场警戒疏散:救援人员抵达现场后,迅速设置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危险水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拥挤落水、盲目施救。

  2. 科学开展施救:坚持不盲目下水、不徒手施救原则,优先使用救生绳、救生杆、救生圈等工具在岸上施救;专业救援人员穿戴防护装备下水救援,杜绝未成年人、无施救能力人员盲目施救造成次生伤亡。

  3. 紧急医疗救治:对打捞上岸的溺水人员,立即清理口鼻异物、开展心肺复苏、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120救护车抵达后快速转运救治,全程跟进救治情况。

  4. 持续全域搜救:对失联、失踪落水人员,持续开展水面、岸边、下游水域拉网式搜救,直至确认人员找到或专业队伍终止搜救。

  (四)响应终止

  当溺水人员全部搜救到位、伤员得到有效救治、现场隐患彻底消除、现场秩序全面恢复,经应急领导小组研判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五、善后处置工作

  (一)家属安抚稳控

  事发村(社区)、镇公共服务办、平安法治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接家属,耐心做好情绪安抚、心理疏导,如实告知事故处置进展,主动倾听诉求,稳妥化解家属负面情绪,严防极端事件发生。

  (二)事故调查复盘

  由核查追责组牵头,联合派出所、中小学校、村社区开展事故全面调查,查清事故诱因、管控漏洞、责任缺失环节,形成书面事故调查报告,明确各方责任。

  (三)纠纷化解与救助

  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事故善后纠纷,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协商调解工作。对困难家庭、遇难家庭,依规开展临时救助、人道主义帮扶,对接保险公司快速办理保险理赔,减轻家庭负担。

  (四)警示教育整改

  全镇立即开展专项警示教育活动,通报事故案例,复盘管控短板,全面开展水域隐患“回头看”,补齐防护设施、值守巡查、宣传教育短板,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六、应急保障

  (一)物资保障

  应急管理办、各村(社区)、重点水域点位常态化储备救生杆、救生圈、救生绳、救生衣、手电筒、急救药品、警戒带等应急物资,建立物资台账,定期检查、更新、补充,确保应急状态下随时可用。

  (二)人员保障

  组建镇、村两级防溺水应急救援志愿队伍,定期开展自救互救、应急处置培训和演练,提升基层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经费保障

  镇财政统筹安排防溺水专项工作经费,用于隐患整改、设施建设、物资采购、宣传教育、应急演练、善后帮扶等工作,保障防溺水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通信保障

  建立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领导小组、各部门、各村社通讯24小时畅通,险情发生后能够快速联络、高效调度。

  七、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防溺水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

  1. 对日常排查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宣传教育流于形式、值守巡查脱岗缺位,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村(社区)、部门及相关责任人,依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问责。

  2. 对险情迟报、漏报、瞒报,应急处置迟缓、推诿扯皮、处置不当,造成事故扩大、引发负面舆情及次生问题的,严肃追责问责。

  3. 对履职到位、隐患排查彻底、管控成效显著、成功劝阻溺水险情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八、附则

  1. 本预案由石坝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根据上级政策调整和我镇实际情况,适时修订完善。

  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石坝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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