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方便行政区划代码的使用,经请示省民政厅,确定博罗县长宁镇行政区划代码为:441322124。行政区划代码441322115(原长宁镇)、441322116(福田镇)废止。
特此公告。
博罗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5日